中国学者在期一种刊上发表论文,一般都能得到奖金,在中国学术界这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一方面,我们时时强调,学术应该和金钱划好界限,另一方面,又有“有奖科研”项目的屡屡出现。那么,中国的论文奖励制度到底是一种特殊化现象还是早已有之?
据相关报告显示,用货币来奖励取得科研成果的学者并不是中国特色的制度。1973年,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就指出,科学界本身也是一种社会组织。作为一个组织,它自然也会有自己的架构、基准和价值观。通过及时奖励这个组织中的科研人员,来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当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目前,这种采用奖励的方式激发学者的行为并没有受到整个大组织(科学界)的普遍认可,因此,即便这个现象是存在的,依旧很难收获认同感。特别是将这种奖励制度普通化,对于大部分国外学者来说,未免显得有些贬低纯粹的学术活动。换言之,只有顶级的学者才享有这份殊荣,而此时的现金已经摆脱了商业和铜臭的气味,它代表的是一种赞许的态度。
有学者从中国1236所高等院校中选取了100所作为研究对象,这些高校既有“985”、“211”,也有其他院校。通过最终的调查发现,这100所样本高校总共有168种论文奖金制度,其中浙江大学就拥有多达5种不同的政策。其中,发表在《自然》、《科学》、《美国科学院院刊》、《公共科学图书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季刊》、《美国信息科技学会会刊》、《文献学杂志》、《图书馆高新技术》和《国际图书馆与情报服务杂志》上的文章,会普遍受到高等院校的青睐,从而帮助发表者获得高额的奖励制度。
这样的奖金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从某种程度上看,一定规范下的论文奖励制度能够有效推动中国科学界的发展,激发学者动力,甚至能为科研人员带来切实有效的福利——薪酬。当然,凡是不可能完全没有弊端。近乎“赤裸”的将现金和学术绑在一起,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即便有了新的成果,这份成就取得的初衷是为了钱财还是科学家的操守,似乎已经失去了辩驳的意义。同样的,近年来不断增长的一类只看数量不看质量的论文,也有“高额奖金”的影响。
随着人们对学术界氛围的反思和批判,我国的论文奖励制度也将愈加完善。尤其是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也彰显了论文奖金制度的渐好发展趋势。无论制度怎么变,对科研人员而言,始终需要铭记在心的都只有一点:学术不是金钱,学者更不是商人。无论有没有现金奖励制度,为了人类,为了传播知识而研究才是激励学者不断前行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