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布的《重量法PM2.5\PM10颗粒物自动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时间:2020-09-11 作者:市场监督总局 阅读:4487
        近日,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为主等单位承担的《重量法PM2.5\PM10颗粒物自动测量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已经完成。为了使该项新的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现面向全国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

        环境空气颗粒物指大气环境中的PM10\PM2.5等固态颗粒物(中国环境标准HJ800-2016环境空气颗粒物测定)。PM10\PM2.5环境空气颗粒物是我国大气污染物的首要物种,是环境空气污染监控与防治的重点管控对象。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测量结果的一致与准确是污染监控与防治的先决条件,具有重要的科学与社会意义。

        本规范适用基于滤膜称重原理的重量法PM2.5/PM10颗粒物自动监测仪(以下简称“称重法自动监测仪”)的校准,PM2.5/PM10颗粒物自动称重系统及装置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引用文件:
                JJF1101-2019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JJF1659-2017 PM2.5质量浓度测量仪校准规范

        仪器的工作原理为:空白滤膜处于恒温恒湿环境下恒重并称取初始质量之后,自动安装在采样滤膜支架上,由颗粒物采样单元以恒定的流量抽取环境空气样品,并进行切割分离和滤膜收集,采样后的滤膜进入颗粒物称重单元,经恒温恒湿环境下恒重和除静电后进行称重测量。数据处理和控制单元控制整个测量过程、参数采集和测量结果的分析、计算和显示。

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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