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区域 集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时间:2017-08-25 作者: 阅读:3974
      8月24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软司指导下发布了《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评估报告(2017年)》(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作为《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颁布后的第一个年度大数据产业评估报告,为我国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和相关产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评估报告》重点聚焦区域、行业、企业三个层面,通过制定指标体系测算发展指数,剖析发展水平、层次和特点,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赛迪智库软件产业研究所所长潘文介绍说,区域大数据发展评估指标主要围绕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对区域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估,由3个一级指标和10个二级指标构成。行业大数据发展评估指标主要围绕工业、金融、教育等10个行业对行业大数据发展水平进行评估,由4个一级指标和10个二级指标构成。企业大数据发展评估指标用于评估开展大数据业务的大数据企业发展水平,由基础画像、研发创新和市场拓展3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构成。
      “从产业链主要环节、重点行业大数据解决方案、特色细分领域大数据企业等3个大类38个细分领域对国内大数据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细分与展示更有助于窥探大数据市场生态图谱全貌。”潘文说。
      2016年,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引领产业发展,其所在区域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在全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总指数的占比高达38.5%。大数据产业区域集聚发展格局逐步形成,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态势明显。同时,我国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四个分区产业发展差异化明显,东部地区大数据发展水平最高,占全国大数据发展总指数的44%,西部地区紧随其后,在全国总指数中占比达到31%。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占比分别为17%和8%。
      2016年,我国10个重点行业大数据发展水平差异化明显,由于行业特点、生产特征、发展需求各有不同,行业大数据发展形成了鲜明的行业特征。各行业大数据发展水平由高至低依次为:金融、政务、交通、电信、商贸、医疗、教育、旅游、工业、农业。同时,我国行业大数据发展从消费端和生产端发展来看,消费端(金融、政务、交通、电信、商贸、医疗、教育、旅游)的大数据发展指数占总体发展指数的89%,生产端(工业、农业)的大数据发展指数占总体发展指数的11%,行业大数据发展正在由消费端向生产端逐渐渗透。尤其是金融、政务大数据发展指数值较为突出,分别占总指数的16%、15%。
      2016年,我国大数据企业整体呈现“金字塔”状的实力分布,从金字塔上层来看,我国大数据企业发展指数高于50的企业数量占比仅为5%。企业基础画像指数呈现较为明显的斜率变化趋势,可以分为领军企业、中坚企业、长尾企业。企业技术研发指数呈现“龙头领先、中小微主体”总体趋势,技术研发指数超过20的龙头企业数量占比为6.45%。企业市场拓展指数呈现出“主体平稳、少量突出”的分布格局,我国大数据企业市场拓展指数小于12的企业数量占到92.17%。骨干企业发展仍呈现集聚态势,80%以上的企业集聚在北京、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福建等东部沿海信息技术产业基础较好的省市。
      “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将迎来‘黄金期’,产业聚集将进一步特色化发展,技术融合创新将更加深入,工业大数据对智能制造的赋能效应将进一步释放,政务大数据将成为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有力支撑,大数据安全和数据跨境流动将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潘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