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 推动仪器行业发展

时间:2017-09-22 作者: 阅读:3685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对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
      地表水作为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对水质监测工作高度重视。一系列意见、规划纷纷落地实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无论是强调“河长”无缝覆盖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或明确水污染防治力度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还是提出强力治水新常态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等均体现了国家对水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其中,关于地表水监测等相关方案也日益完善。此前,环保部印发了《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据环保部显示,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有关要求,规范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工作,提高国家地表水网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政策纷纷落地,推进了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建设。目前,市场上关于水质监测的仪器越来越完善,包括水质分析仪、水中VOC监测仪、水质毒性分析仪、离子检测仪等相关的仪器设备已经被广泛使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信息来看,现下关于水质监测仪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另外,根据业内人士称,做一次水质全分析,需要20多台大型专业仪器进行检测,包括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荧光显微镜、放射性测量仪、气质联用仪、等离子质谱联用仪等。可见,随着水质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无疑为水质监测仪迎来了巨大商机。
      就此次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而言,采取采测分离和水站建设同步推进、分布实施的方式进行。其中,第一阶段采取采测分离模式,对于水样中的氨氮、总磷、总氮、铜、锌等物质含量需作出标准检测。第二阶段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2050个考核断面水站建设工作,这两个阶段监测工作的开展均对仪器设备有着大量需求。
      加之,“十三五”期间,环境工作将全面展开,“十三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为我国仪器设备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政策支持、技术进步,从企业到全社会均时刻关注水质监测工作。关于地表水治理工作还将持续进行,为相关仪器设备建设提供契机,对于企业而言,企业还需不断推进仪器创新发展,从技术到性能等全方位提升,为水质监测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