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楚乔传》被网友举报原作抄袭。同时,网文作家“匪我思存”在微博上指控网络小说《后宫·甄嬛传》《后宫·如懿传》故事架构和部分段落与自己作品如出一辙,甚至连记错的一句诗词,都被原封不动地“借鉴”了。尽管这几个抄袭指控还有待定谳,但频频爆出的网络小说抄袭纠纷提醒我们,应当严肃对待并切实解决这一事关文化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抄袭并非互联网时代才有的新鲜事,但网络小说俨然成为抄袭案件的“重灾区”。在网络小说诞生之初,许多非写作科班出身的普通网友基于个人兴趣,在网络这个共享的平台上施展创作才华。这种通俗化的、与网民热烈互动的文艺形式迅速积累了大量读者,加之商业化浪潮席卷整个网络文学,催生了文学网站盈利机制,网络小说创作逐渐从个人化转向职业化、产业化,并孵化出一批粉丝众多、点击暴涨的作品。低门槛和高收益预期使得众多网民投身网络写作大潮,与此同时,跟风、抄袭、注水等乱象也层出不穷。蓬勃着,活跃着,同时也泥沙俱下,彼时的网络小说处在“野蛮生长”期。只是由于读者基本是青少年学生群体,这些现象并未引起主流社会关注。
近几年频频爆出的网络小说抄袭纠纷,其实正是网络小说“野蛮生长”期问题的逐渐暴露。当抄袭行为还停留在“网络”中时,由于取证难度大、诉讼成本高、惩罚力度小,许多原作者选择息事宁人。网络小说的IP化盛行后,网络作家除了通过网上阅读赚取分成,还享受纸质书版税、游戏和影视改编权收益等,特别是当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作品受到了更大关注,也产生了更大经济利益。被抄袭者开始利用公共媒体和自媒体进行曝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与抄袭行为“较真”。
法律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严执法、改善诉讼环境,是制裁抄袭行为的根本手段。此外,我们还要有更多元的途径,比如通过行业协会做好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置等方式,让从业者不敢抄。比如,在一些西方国家,编剧工会承担着保护编剧基本福利、仲裁纠纷等职能,如果会员编剧有剽窃等行为将被工会开除,这也意味着他将被整个行业抛弃。法律之外,只有全行业、全环节上的“零容忍”,才能扭转抄袭剽窃的恶劣风气,真正打造出有利于创造创新的文化空间——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迫切需要这样的“重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