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发布九条措施 破除科技评价“唯论文论”

时间:2020-02-25 作者:化工仪器网 阅读:3715
        论文是衡量学术成就和科研成果的重要依据,本有着十分“崇高”的地位,但随着功利主义评价观的盛行,许多领域“唯论文”现象已成为一种“痼疾”。如,教育行业、医疗行业,老师和医生想要升职、评职称、评奖,就必定少不了论文,于是论文就成了压在他们头上的一座大山。更可怕的是,由此还引申出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代写论文,论文抄袭,期刊滥收费……于是,论文的价值一降再降,甚至变得有些可笑。
 
        破除“唯论文论”,已经成为我国教育行业、科研领域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2019年,清华大学公布了新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其中,新规定指出“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还重点提出学术论文不再是评价博士学术水平的唯一依据。小编的母校也相关规定,指出中文系的学生可凭借出版的书籍或出版的一定数量的诗歌获取学位证和毕业证。
 

        为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国家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订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2020年2月17日,科技部印发了《措施》。


 
        《措施》一共九条,强调要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对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评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对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以培育世界一流的中国科技期刊为目标,推动中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服务科技强国建设。
 
        以《措施》第一条为例,《措施》要求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论文重不重要?重要。就世界范围的教育界、科研界来看,论文都是极为重要的。因此 破除“唯论文论”不代表论文不重要。未来,我国的科研领域,将会在重视高质量论文发表的同时,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效益,而这些也代表着我国的科研评价体系正在向着新方向发展。


         附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资料来源: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