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实物量具和测量仪器

时间:2021-11-24 作者:新疆阿克苏地区计量检定所 阅读:3459

        实物量具在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定义为“具有所赋量值,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的测量仪器。

        实际工作中及很多计量专业书籍里将“实物量具”简称为“量具”,百度百科上也显示“量具是实物量具的简称”,但JJF1001里并没有给出“量具”这个简称,因此“实物量具”是不是简称为“量具”没有标准回答,只能根据上下文领会。“量具”一词通常在几何量计量中常用,但并不为几何量计量独有,十大类计量里都有“量具”和“仪器”之分。JJF1001之6.5的定义给出的七个实物量具的实例都不是几何量计量中的计量器具,但都称为实物量具。

        JJF1001之6.5给出的实物量具的定义在结尾处使用了“测量仪器”,请注意这里的“测量仪器”在6.1条中与“计量器具”等同,它包含实物量具和非实物量具的仪器,这与通常所说的仪器不是同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实物量具是测量仪器(计量器具)的一个种类,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种类就是带有放大或(和)量值转换结构的计量器具,所以从大家口头上的习惯来看,一般把这种计量器具才真正称为“仪器”,而把实物量具简称为“量具”。

        判断计量器具是不是实物量具,主要看它是否已经被明确地赋值。比如一个标准电阻、一个信号发生器、化学标准物质等,它们所提供的一些物理量的值都是已知的。比如一个标准频率计就不是实物量具,而一个输出标准频率信号的信号发生器就是实物量具。

        因此,测量设备的结构中不带有量值放大或(和)量值转换结构或元器件的为实物量具,带有量值放大或(和)量值转换结构或元器件的测量设备为测量仪器。例如量块、砝码、光滑量规、螺纹量规、钢直尺、钢卷尺、标准电池、电阻、标准物质等不含有量值放大或(和)量值转换结构或元器件的测量设备,均属于实物量具的范畴。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虽然也叫游标量具、微分类量具、指示类量具,但因其结构中含有传动放大机构,本质上属于“测量仪器”而不属于“量具”。

        量具可分为单值量具,如砝码、量块、标准电池等;多值量具,如线纹尺、钢直尺、标准信号发生器等;成组量具,如砝码组、量块组等。有些量具必须与其他测量仪器一起使用才能进行测量,例如砝码只有借助天平或质量比较仪才能进行质量的测量,这种量具称为从属量具;有些量具不必借助于其他测量仪器而可单独进行测量,这种量具称为独立量具,例如直尺、量筒。

        有必要提一下测量设备这个术语,它是包含范围最大的概念,包括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计量器具、标准物质、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及其组合等所有东西,包括有形的、无形的、硬件的、软件的、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按概念从大到小分别是测量设备、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实物量具。

        最后按一级注册计量师教材把经常接触到的实物量具归纳如下:砝码、量块、标准信号发生器、线纹尺、标准电阻、单刻度量杯、多刻度玻璃量具、电阻箱、可变电容、尺子、量杯、钢卷尺、钢直尺、注射器、铁路计量油罐车、标准硬度块、标准物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