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国际公约履约工作,生态环境部了发布《环境空气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该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空气中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式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据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据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
《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丙烯酸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检测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的丙烯酸含量。本方法是首次发布的标准,具有前处理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可为相关环境标准的执行提供技术依据。
丙烯酸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各种丙烯酸树脂、合成橡胶乳液、高吸水性树脂(SAP)、助洗剂等产品。由于丙烯酸具有较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在水中易发生聚合反应生成聚电解质。这些反应会影响空气质量和水质,并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本标准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相关标准。规定了采样、样品处理、仪器条件、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和质量控制等内容。当进样体积为25 μl时,方法检出限为0.08 mg/L,测定下限为0.32 mg/L。
《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5 种酮类和6 种醚类化合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准适用于检测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等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含量。这些化合物是一些常见的有机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不利影响。据了解,本标准是首次发布,是第一个针对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的分析方法标准,填补了分析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的方法标准的空缺,扩大了分析酮类化合物的对象范围,操作方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
《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
毒杀芬是一种有机氯农药,为浅黄色蜡状固体。主要用于防治棉花、玉米、水稻、蔬菜、苎麻、果树、森林等作物上的害虫。毒杀芬对人畜和环境具有较大危害。本标准制定了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的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毒杀芬同类物P26、P50和P62的测定。据了解,本标准是首次发布,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的空缺。本标准具有准确度高、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实施。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代码的编制,以及与监测点位相关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服务等。据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