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补贴来袭 打破行业怪圈

时间:2019-11-26 作者:化工仪器网 阅读:3629
        近日,为做好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要求,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随着我国的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生产和应用高端产品成为了发展的必经之路。与此相应,作为高端产品基础之一的新材料也备受关注。据了解,新材料有不同的类型,按应用领域可分为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环保节能材料、交通设备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等。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不够重视,新材料产品生产与应用相互脱节,导致高端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的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新材料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

        为了突破新材料应用初期的市场瓶颈,保监会针对新材料在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指导保险公司提供了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其中,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户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根据通知文件可知,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责任限额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综合确定。原则上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同时,政府也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企业应符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从事《目录》所列新材料产品生产;具备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及技术团队。该通知规定,此补贴不限制外资企业,也不限制产品出口的企业。
 
        新材料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新材料保险。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保险期限为1年,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续保。补贴时间按照投保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当下,政府加大力度扶持新材料市场的发展,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规范。此番,政府建立的首批次应用新材料的保险补偿不仅有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激发企业创新的活力,加速促进新材料生产应用相结合,还有利于增强新产品市场工作人员的信心。希望在政府的扶持下,新材料相关行业快速发展,新材料的应用领域与日俱增,中国新材料行业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附件:
        1. 2019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2. 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